安达柳年 发表于 2013-5-8 11:31

纹身这玩意...

本帖最后由 安达柳年 于 2013-5-8 11:47 编辑

我一直来都不赞成纹身这个行为,觉得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虽然目前我也纹身了,但我还是不赞成。这,的确有点矛盾。
关于我的纹身,我定性为一时冲动的结果。基于以上态度,我并没有感到后悔之类的。毕竟,纹了就纹了,这玩意也不是说弄掉就那么容易可以弄掉的。
为何要纹身呢?我想很多人跟我以前单纯的想法一样,都是出来混的人才会去纹身。龙虎豹之类的(俗话:左青龙右白虎,老牛在中间),基本都是出来混的那些人喜欢的类型。另一部分是贪好玩,纹些小图腾,之类基本是18.22的小孩子多。早几天,我两90后同事叫我带他们去纹身,我问他们,你们想清楚了没。他们表示肯定。一人在手臂纹了串英文;另一人在手臂肩膀位置纹了个带心形的图。
这样贪好玩纹身的愚蠢事我做不出,但我做了更愚蠢的事。
就是去纹标榜‘具有纪念意义’的纹身——这事真的很愚蠢,而且处于我这样尴尬的年龄,早已没有了‘年少冲动’的借口。纪念某人某事弄了个纹身,但不久再出现更影响自己的人和事,那还该纹身纪念吗?以后,再有呢?当然,我当时纹身的时候没想这个。所以,这真的是很愚蠢的事。
大家不要像我这般犯傻。
纹身在某些国家是种文化,在我国古时,却是犯人的印记。
有纹身想法的孩子们,纹身请慎重。

悲剧男 发表于 2013-5-8 11:31

本帖最后由 悲剧男 于 2013-5-8 12:06 编辑

可惜不是你!!!!陪我坐到最后!!!我的沙发!

思仪 发表于 2013-5-8 11:34

搶不了沙發

缘走茶凉 发表于 2013-5-8 11:34

我来领金币噶

思仪 发表于 2013-5-8 11:34

紋身這是大哥的表現

思仪 发表于 2013-5-8 11:35

也是愛好者的表現

安静 发表于 2013-5-8 11:36

無圖無真相
有金幣?

新的开端 发表于 2013-5-8 11:42

如果纹得好就是艺术,

缘走茶凉 发表于 2013-5-8 11:43

安达 我鄙视你 我噶沙发硬硬矛勒{:soso_e135:}

彼岸.一些爱 发表于 2013-5-8 11:43

我要钱……

开心就好 发表于 2013-5-8 11:44

冇肚冇珍相

开心就好 发表于 2013-5-8 11:44

墙裂腰球上肚

开心就好 发表于 2013-5-8 11:44

赶紧的,上肚看看

天ˇ落星辰 发表于 2013-5-8 11:47

我也不赞成,特别是女生。有了纹身很难去掉的。

大表哥 发表于 2013-5-8 11:51

绝对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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