纹身这玩意...
本帖最后由 安达柳年 于 2013-5-8 11:47 编辑我一直来都不赞成纹身这个行为,觉得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虽然目前我也纹身了,但我还是不赞成。这,的确有点矛盾。
关于我的纹身,我定性为一时冲动的结果。基于以上态度,我并没有感到后悔之类的。毕竟,纹了就纹了,这玩意也不是说弄掉就那么容易可以弄掉的。
为何要纹身呢?我想很多人跟我以前单纯的想法一样,都是出来混的人才会去纹身。龙虎豹之类的(俗话:左青龙右白虎,老牛在中间),基本都是出来混的那些人喜欢的类型。另一部分是贪好玩,纹些小图腾,之类基本是18.22的小孩子多。早几天,我两90后同事叫我带他们去纹身,我问他们,你们想清楚了没。他们表示肯定。一人在手臂纹了串英文;另一人在手臂肩膀位置纹了个带心形的图。
这样贪好玩纹身的愚蠢事我做不出,但我做了更愚蠢的事。
就是去纹标榜‘具有纪念意义’的纹身——这事真的很愚蠢,而且处于我这样尴尬的年龄,早已没有了‘年少冲动’的借口。纪念某人某事弄了个纹身,但不久再出现更影响自己的人和事,那还该纹身纪念吗?以后,再有呢?当然,我当时纹身的时候没想这个。所以,这真的是很愚蠢的事。
大家不要像我这般犯傻。
纹身在某些国家是种文化,在我国古时,却是犯人的印记。
有纹身想法的孩子们,纹身请慎重。
本帖最后由 悲剧男 于 2013-5-8 12:06 编辑
可惜不是你!!!!陪我坐到最后!!!我的沙发! 搶不了沙發 我来领金币噶 紋身這是大哥的表現 也是愛好者的表現 無圖無真相
有金幣? 如果纹得好就是艺术, 安达 我鄙视你 我噶沙发硬硬矛勒{:soso_e135:} 我要钱…… 冇肚冇珍相 墙裂腰球上肚 赶紧的,上肚看看 我也不赞成,特别是女生。有了纹身很难去掉的。 绝对反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