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楼的问题
本人在2004年4月通过熟人买了一套二手楼,签了购买协议并将房产证交给本人,当时由于某种原因并未过户,但说过要过户的话可随时相约。由于熟人关系就相信了,现在本人想过户,但原楼主就放烂不肯过户了,联系几次后连手机号码也换了。请问各位网友,本人应该怎么办?能到法院告他吗? 如果没国家正规合同之类的文件,你就矛望咧。最多就系退返原份钱+利息比你。 怀乡地霄 发表于 2013-4-17 19: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如果没国家正规合同之类的文件,你就矛望咧。最多就系退返原份钱+利息比你。
不见得吧,只要是双方自愿平等签定的合法协议都有法律效力的,具体的还是咨询一下法律人士吧。。
应该可以告他。不知你当初有没有把这过户的事写入协议里?如果有,应该可以的。 为何为 发表于 2013-4-17 21: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应该可以告他。不知你当初有没有把这过户的事写入协议里?如果有,应该可以的。
只是口头协议,即双方说的。 稳烂仔打到巨转!别指望法律...还口头承诺。。。没用的 其实好简单,你比返多少好处巨,巨就转家拉,他眼红你房子升值那么多,要敲你竹杠啊。如果不是很过份的话比巨罗,打官司请律司一样要洗钱,当花钱买教训 我同意,“稳烂仔打到巨转!别指望法律...还口头承诺。。。没用的” 没指望了 最好找相关律师问问情况, 送你两个字“上当”还有:傻B 应该去法院起诉他,签了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起诉他 具体还得看协议的内容。。。 {:soso_e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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