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严格征收差额20%个税 堵死避税通道
3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称,对出售自有住房者,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按照我国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出售价与房屋原值的差额),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部分房屋并不能核实房屋原值,例如此前并非购买商品房所得的福利分房,无法准确计算出差额,即通过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因此无法按照20%来征收。对待这类房屋,国家政策为统一按照出售总价的1%征收。也就是说,目前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征收有两种标准,能提供房屋原值的按照出售前后差额20%征收;未能提供房源原值的,统一按照出售总价的1%征收。只有二手房交易满五年,且是唯一住房的才能免征个税。由于中介往往能帮助售房者压低真实价格进行网签,因此,按照1%的总价征收的税额,往往远低于按照差额的20%征收,因此,很多能够核实原值的房屋,也被当成不能核实原值的房屋,从而按照低于真实交易价格的总价的1%征收,以此达到避税的目的。此次,国务院办公厅在通知中,要求能够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也就是说,这一通知将堵死将能够核实原值的房屋,按照不能核实原值的房屋来征个税的路子,从而增加卖房者的税负。通知中强调,要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税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以堵死这一避税的道路。通知还要求,税务部门要继续推进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方法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在二手房交易中,虽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买方得缴纳契税,卖方则要承担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这些税种,事实上都由买房者来承担。国务院此次的通知中,还表示要总结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经验,加快推进扩大试点工作,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讯网消息 3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被认为是“国五条”细则。除原本已被市场预期到的限购令升级和二套房贷款政策外,通知中“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引起市场哗然。众多网友指出该政策不合理。业内人士第一时间向和讯网解读称,该政策中“以20%计税”所指的是差额计税,涉及税费并不一定高于现有情况。
《通知》强调,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税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总结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经验,加快推进扩大试点工作,引导住房合理消费。税务部门要继续推进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方法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
21世纪不动产上海(楼盘)区域分析师罗寅申向和讯网表示,《通知》中“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指的是差额计税。“比如一套二手房,房东将其定价为120万,经过历史核查信息明确该房屋原值为100万的,就按差额20万计20%的税费。”他指出,这样的计税方式不一定会带来更高的交易税。
“一套原值为500万的房屋,若房东定价为520万,按新通知中的计税方式,税费按20万计。但现在,税费是按照520万交易价的1%-2%来计算的。”罗寅申指出,这样一来,按新通知规定,这套房屋应缴税费只需4万,而现在,该套房屋则要缴10万税费。
但是,罗寅申也指出,《通知》只明确了计税方式的调整,却未对税费起征时间做出说明。“可能还是以满5年为界限。”罗寅申表示,目前,满5年的房屋交易不需缴纳营业税。如果《通知》延续5年的界限规定,不对满5年的房屋征税,那么该政策调整的力度就要小很多。“很多区域内,房屋5年前和5年后的价格几乎翻番,如果一视同仁按差额征收20%的税费,那这就是个重磅炸弹了。”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则表示,受国五条细则出台的影响,房地产市场整体的活跃度将持续下降两个季度左右,一、二线城市楼市降温程度将超过三、四线城市。 狗屁政策,现在卖房的都是实收,其他的什么税,什么过户费都是由买方承担。要真正想通过税收打击炒房,第二套房开始征收高额物业税可能还有点用 丘一兰 发表于 2013-3-2 09: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狗屁政策,现在卖房的都是实收,其他的什么税,什么过户费都是由买方承担。要真正想通过税收打击炒房,第二 ...
转让房产的税赋很重吖,房价就是这样贵起来的
丘一兰 发表于 2013-3-2 09: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狗屁政策,现在卖房的都是实收,其他的什么税,什么过户费都是由买方承担。要真正想通过税收打击炒房,第二 ...
国家只想提高巨噶税收,然后找个好听噶名称来公布而已,调控来调控去,还不是买方买噶房越来越贵。 房价大降 即将来临,倒计时
先搞死那些炒房的大炒家,手头上屯着的多套的房产,让其变成房东,
之后的,炒家不敢入市了,【一入市马上承受20%的损失】,刚需还能支撑现在的虚高的价格么咯
小牧头 发表于 2013-3-2 13: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房价大降 即将来临,倒计时
先搞死那些炒房的大炒家,手头上屯着的多套的房产,让其变成房东,
其实这个个税一直都是这样收的,现在只是严格执行而已,也不是交易价格的20%,只是原购价与交易合同价格的差额的20%。
小牧头 发表于 2013-3-2 13: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房价大降 即将来临,倒计时
先搞死那些炒房的大炒家,手头上屯着的多套的房产,让其变成房东,
不一定,各地有的征收方式不一定,据说当时上海的没有原购价的一些房改房和一些单位集资房就是按转让价格的1%收取的。但系按照珠海的以前和现在的都系按照原购价和合同出售价的差额增值部分的20%收取。
杏福一生 发表于 2013-3-2 17: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一定,各地有的征收方式不一定,据说当时上海的没有原购价的一些房改房和一些单位集资房就是按转让价格 ...
呵呵,不知楼猪你有几套房子的炒家,房价搞不好短期会涨,长期看:刚需是托不起房价的,真正托起的是投资客,投资成本和风险增加,投资需求自然得到抑制。投鸡的人少了,开发商能够不着急么咯?
小牧头 发表于 2013-3-2 20: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呵呵,不知楼猪你有几套房子的炒家,房价搞不好短期会涨,长期看:刚需是托不起房价的,真正托起的是投资 ...
可怜我一套房都没有,不过现在的房价不是投资客托起的,也不是刚需托起的,很大一部分是国家托起的。高企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增值税等相关开发税费,每次房产交易的税费,占了房价很大一个比重的。
杏福一生 发表于 2013-3-2 23: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可怜我一套房都没有,不过现在的房价不是投资客托起的,也不是刚需托起的,很大一部分是国家托起的。高企 ...
国家2003年将 房地产定义为支柱产业就注定的啦
地产商和炒家绝对系推手,也是直接既得利益者啊。不少地产商拿地系底价,
屯几年,炒家就将价格炒起来了,一样系市场价格推出去咯。
金融危机,个个发达国家和地方都有过的,英,日,美,香港,泰国哪个能够避免咯?
现在一种论调系国家不会让房地产倒,银行不会倒,所以房价不会跨,地产商不会跨,之前的那些欧美
发达国家当时就愿意让银行垮台啊?那些欧美发达国家都系傻子? 相信那一天离天朝不远已!
小牧头 发表于 2013-3-3 11: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国家2003年将 房地产定义为支柱产业就注定的啦
地产商和炒家绝对系推手,也是直接既得利益者啊。不少地产 ...
现在这个20%的个税详细政策迟迟未能落地,但系恐慌的人还是不少喔。最近房地产中介用来逼单倒是个好手段
杏福一生 发表于 2013-3-10 21: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现在这个20%的个税详细政策迟迟未能落地,但系恐慌的人还是不少喔。最近房地产中介用来逼单倒是个好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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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恐慌的还是恐慌,最近不止信宜,其他各地各大城市的二手过户的还是不少吧,
信宜的炒饭团能够不着急么咯?只不过有价无市啦,整个月成交量有几多咯,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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