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禾 发表于 2013-2-20 22:33

业主需知

第八十一条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南网情深 发表于 2013-2-20 22:38

这是书面的规定,实际上的操作还得靠全体业主的团结和努力

足禾 发表于 2013-2-20 22:41

是的,起嘛大家要知道,有这样的一条法律

卖被 发表于 2013-2-20 23:26

理想同实际有差距啊

铃铛点卡 发表于 2013-2-20 23:48

法律在信宜是摆设,保护的不是我们

热血燃烧 发表于 2013-2-21 00:15

一定要维护我们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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