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
自做孽!#av%0028
很奇怪的问题,国家越是提倡晚婚晚育,有些人就越是早生,呵呵
自己要为自己走的路负责,路是自己走的!!!!怨不得别人!!!
自己选择的路没有得好抱怨!!!
早熟的瓜不甜!
孩子总是她的,走就走吧
把婚姻当儿戏。。。哎,可悲,,。希望巨地都过得好啦
不要贪一时的快乐搞成咁啦
自己选择咯路就由得自己行
又不知那个S靓不靓的呢
原帖由 惯性失眠 于 2008-9-2 21:09 发表 http://www.06681.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人要为自己的无知付出代价..
错用
照甘落去.36岁卯到就得做啊婆了!!!!!!
早婚的人路过~~~
不管家里怎么反对 真无你办法罗
算系个教训吧!
可怜那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