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巫 发表于 2008-9-2 22:06

未成年!

自做孽!#av%0028

hery 发表于 2008-9-2 22:34

很奇怪的问题,国家越是提倡晚婚晚育,有些人就越是早生,呵呵

寂寞的男孩 发表于 2008-9-2 23:09

自己要为自己走的路负责,路是自己走的!!!!怨不得别人!!!

怀乡女孩 发表于 2008-9-3 00:47

自己选择的路没有得好抱怨!!!

白石孤佬 发表于 2008-9-3 08:36

早熟的瓜不甜!

巧巧 发表于 2008-9-3 08:55

孩子总是她的,走就走吧

乐悦 发表于 2008-9-3 09:53

把婚姻当儿戏。。。哎,可悲,,。希望巨地都过得好啦

风流与颠 发表于 2008-9-3 10:01

不要贪一时的快乐搞成咁啦

我心飞翔 发表于 2008-9-3 10:08

自己选择咯路就由得自己行

爱你一世 发表于 2008-9-3 11:08

又不知那个S靓不靓的呢

小葉 发表于 2008-9-3 11:13

原帖由 惯性失眠 于 2008-9-2 21:09 发表 http://www.06681.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人要为自己的无知付出代价..
错用

猜晴寻 发表于 2008-9-3 12:11

照甘落去.36岁卯到就得做啊婆了!!!!!!

蓝易秀儿 发表于 2008-9-3 12:15

早婚的人路过~~~

旺旺随风 发表于 2008-9-3 12:22

不管家里怎么反对   真无你办法罗

时刻飞翔 发表于 2008-9-3 13:45

算系个教训吧!
可怜那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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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17岁妈妈,5个月孩子不能跟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