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朵上的风景 发表于 2012-11-5 17:24

冷月清秋 发表于 2012-11-5 16:38
我只能说:忘了吧

不是我的不强求!会忘了!

耳朵上的风景 发表于 2012-11-5 17:24

乾隆通宝 发表于 2012-11-5 16:40
大耳窿,乜嘢叫蓝颜知己啊?

咳咳咳咳!

寄生虫 发表于 2012-11-5 17:24

放下,也是另一个开始。

信宜星星 发表于 2012-11-5 17:25

忘了重新开始,或许那只是蓝颜知己,无缘分

耳朵上的风景 发表于 2012-11-5 17:25

雨霏 发表于 2012-11-5 16:51
如果爱上,就不要轻易放过机会。莽撞,可能使你后悔一阵子;怯懦,却可能使你后悔一辈子。不在乎有的,不惦 ...

我的肩膀 没有力量 ,背这起名叫 现实的锦攮。

耳朵上的风景 发表于 2012-11-5 17:26

雨霏 发表于 2012-11-5 16:51
如果爱上,就不要轻易放过机会。莽撞,可能使你后悔一阵子;怯懦,却可能使你后悔一辈子。不在乎有的,不惦 ...

我的肩膀 没有力量 ,背这起名叫 现实的锦囊。

耳朵上的风景 发表于 2012-11-5 17:27

神棍二师兄 发表于 2012-11-5 16:53
非常惆怅的问题,只能安慰说句,不要缠绵,挥剑斩情丝

已经斩断了

耳朵上的风景 发表于 2012-11-5 17:28

梁羽瞳 发表于 2012-11-5 17:00
现实中没有守得云开见明月咯…………

巨想着等巨事业有成了再…………可他不懂,如果真爱我,其他什么对我来说不是很重要

耳朵上的风景 发表于 2012-11-5 17:29

平常心123 发表于 2012-11-5 17:04
爱自己所爱,选自己所选吧
不爱了请放手!

放了!此刻虽然残忍却是对自己最大的爱!

耳朵上的风景 发表于 2012-11-5 17:30

信儿 发表于 2012-11-5 17:11
应该断咧。“必需要俾到对方无忧无虑噶生活先敢去承诺什么”,借口而已。如果男方真系咁中意你,早就同你在 ...

嗯!!!!

王令王令 发表于 2012-11-5 17:34

{:soso_e105:}{:soso_e105:}我生君未生,我老,君正后生

雨霏 发表于 2012-11-5 17:39

神棍二师兄 发表于 2012-11-5 16: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睇得甘开喔,真真做得到么?

安慰楼上嘛,,,,我的就不说,,,

雨霏 发表于 2012-11-5 17:41

雨霏 发表于 2012-11-5 16: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爱上,就不要轻易放过机会。莽撞,可能使你后悔一阵子;怯懦,却可能使你后悔一辈子。不在乎有的,不惦 ...

但我做得矛你好,说能说,但还是过不了自己关,,,,安慰楼上而已,你懂的,,,,

雨霏 发表于 2012-11-5 17:45

耳朵上的风景 发表于 2012-11-5 17: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的肩膀 没有力量 ,背这起名叫 现实的锦攮。

二师兄的肩膀有力{:soso_e120:},你背起的是现实的力量,家庭的鸭梨,,,,无奈,,,

昨日阳光 发表于 2012-11-5 17:46

当你不再为他发表一只字时,你就真的是断了,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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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断了,忘了,就能从新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