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零落落 发表于 2012-8-30 15:41

还是为了离婚

三家兵 发表于 2012-8-30 15:43

这种女人要不得,肯定出轨了。

换个用户名真难 发表于 2012-8-30 15:58

是不是说不离婚那就要分家分屋地?

阿原 发表于 2012-8-30 16:16

如果屋地在城镇,她是有目的结婚,

2010世界杯 发表于 2012-8-30 16:16

如果屋地是她老公的,她就權分.否則,無權.
現在的婚姻法好似改左的了.婚前的,只要是夫妻一方的名的,婚后就自動變雙方財產.
這是我五六年前聽一位客戶說的.

屋地多數是父輩的名吧.那你朋友也不需要害怕啦.

現在的年輕人,合也匆匆,離也匆匆.見慣不怪了.



新的开端 发表于 2012-8-30 16:31

无语,,,,人各有志

尹雅希 发表于 2012-8-30 18:00

   只女肯定无可能分到地啦...新颁布噶婚姻法,房屋的名字系乜水噶名字,甘地产酒属于乜嘢,其他的财产夫妻就可以共同拥有。

盼与盼 发表于 2012-8-30 18:17

因为寂寞两人在一起了,因为冲动结了婚,时间长了,腻了,厌了,各种矛盾就来了。现在的年轻小夫妻,太多太多的隐患了。呼呼~~~~为孩子表示悲哀。。

就算世界无童话 发表于 2012-8-30 18:32

“男的没什么好说,可以说是听老婆话那种”
对于你这句话,我觉得他也有可能是在外面做了对不起他老婆的事情。
要不,当初那女的为什么肯跟他结婚呢?还把小孩生了。
不要听那男的一面之词,
要是二个人一起生活得那么累,
分开也许是一个更好的选择。
难道不是吗?

骋婷小颖 发表于 2012-8-30 18:38

真是把婚姻当儿戏,想结就结,想离就离

抹空的记忆 发表于 2012-8-30 18:46

唔~~~~无结婚,谈谈情就好·~day未~

云轻淡描 发表于 2012-8-30 20:05

是不是骗婚的啊·?

安之若素 发表于 2012-8-30 20:23

于是,我再也不相信爱情了。~~~~~~~{:soso_e193:}

冷月清秋 发表于 2012-8-31 02:45

我相信屋地是婚前财产,如果是婚前财产,她又点会有份呢。不好好读下法律

细雨微微 发表于 2012-8-31 08:58

世界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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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又一伙计要离婚,这个世界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