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然 发表于 2012-8-6 14:46

招聘节目台上录用台下反悔


本报综合报道 在职场招聘节目中应聘成功,现实中却遭拒绝,一怒之下,郭先生以小米公司违约为由提起诉讼,要求支付误工费、缔约机会损失费等近6万元。日前,北京海淀法院受理此案。
    郭先生称,今年年初,他报名参加福建东南卫视的电视职场招聘节目《步步为赢》,经过多轮选拔之后,自己作为第一期求职者进行了首期节目录制。在节目中,小米公司承诺为自己提供认证工程师兼设计的工作,年薪20万元。随后,郭先生辞去原职,到小米公司报到,结果,小米公司提出面试要求,经过两轮面试,小米公司告知郭先生没有适合的职位,拒绝与之签订劳动合同。
    郭先生认为,小米公司作为知名企业,已在公开的电视招聘节目中承诺聘用自己为公司员工,自己对此也形成了合理信赖。而后,小米公司无任何理由单方面反悔,拒绝建立劳动关系,构成缔约过失责任。因此,郭先生提出上述诉讼请求。
    招聘类电视节目如今越来越 多,这种节目 到底相当于公开面试,还只是简单追求娱乐性、收视率?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铭认为,节目定性不准确,很容易坑了求职者。


风砂星晨 发表于 2012-8-6 14:49

太认真了。电视作秀的多!!

建明 发表于 2012-8-6 15:56

呢电视都是做下秀的……我之前听讲呢相亲节目…真是罗结婚证的…少之又少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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