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的李俊 发表于 2012-7-8 20:09

她威胁我,要是再批评她的偶像,就向公安局报案

本帖最后由 流浪的李俊 于 2012-7-8 20:50 编辑

   昨晚,我和某间快餐店员工争论毛的问题。当时,她不准我批评毛,说阿爷是如何伟大的,并且对我人身攻击。今晚,她就和我说,要是我继续批评毛,就向公安局报案,叫公安局的人来抓我。我回复她,那就去报案吧。
       她曾经和我说过,她经历那个时代(她是一个60后),所以最发言权。幸亏她不是公安局的,否则我今晚回不来发帖了。有的人,实在太可怕了。

美运 发表于 2012-7-8 20:18

{:soso_e100:}

冷月清秋 发表于 2012-7-8 20:20

{:soso_e141:}

海菲 发表于 2012-7-8 20:23

一只后生仔,同只啊婆争跤。
好失礼{:soso_e141:}

平常心123 发表于 2012-7-8 20:26

不该啊!
毛的功与过历史有正确的评价!
不想说什么,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
做一个快乐的小市民就好~~~

南国玉都 发表于 2012-7-8 20:33

恭喜LZ快有国家粮食了。。。。。

骋婷小颖 发表于 2012-7-8 20:36

两个爱较真的人碰到了一起{:soso_e129:}

水晶飞机 发表于 2012-7-8 20:49

下次你就不要讨论阿毛了
得闲讨论我算咧
有些人的思想死脑筋,你跟着别人一起那样
这不是显得你也是吗?

杏福一生 发表于 2012-7-8 20:51

{:soso_e122:}我只能说你中毒太深

法律人 发表于 2012-7-9 02:07

本帖最后由 法律人 于 2012-7-9 02:12 编辑

好奇怪这么喜欢人身攻击的ID居然不会被处分。就算不封也应该禁言吧?
有种在论坛发帖就要够胆见到不同意见。可以辩论但不应该人身攻击。
李俊你这么不喜欢不同的声音可以回你的博客发博文,对喔,你的博文经常被推荐上“主流网站”首页,博客流量巨大。你的“文章”发博客其影响力不是大于在本坛发帖?

呃,再讲多一句 http://www.06681.com/discuss/thread-281570-1-1.html 这种换个标题发新帖抢眼球的方式,您觉得很有趣?

梦意随笔碎 发表于 2012-7-9 02:45

...你想同人讲伟人,麻烦你就回到60年代去感受.你知道真相是因为你到虚本书见到了,还是有乜人同你讲了乜系没.

南粤窦州人 发表于 2012-7-9 03:29

现在只有敏感词,没有言字狱

帝俊 发表于 2012-7-9 08:20

杏福一生 发表于 2012-7-8 20: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只能说你中毒太深

楼主的确‘中毒’太深咧

用户已失效 发表于 2012-7-9 12:20

不想说,又有点不忿。10楼
不回帖是为你好,主要看你资格太过于浅薄,难听点就像老鼠屎掉进一锅八宝粥里不起眼,当然你不是老鼠屎,也不配做。鉴于此,我才弱示你。
所谓,小狗不咬人,叫起来却让人心烦!
此时此刻,我真有点心烦。

法律人 发表于 2012-7-9 16:39

RE: 她威胁我,要是再批评她的偶像,就向公安局报案

8是饺子8是鱼肉 发表于 2012-7-9 12: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想说,又有点不忿。10楼
不回帖是为你好,主要看你资格太过于浅薄,难听点就像老鼠屎掉进一锅八宝粥里不 ...

尔等李粉或马甲大抵也只为支持而支持,但见意见不同者即人身攻击之。流氓行径为人所不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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