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字组思 发表于 2012-6-17 15:04

【小思有话】小三救了用校讯通发广告之事?

本帖最后由 小字组思 于 2012-6-17 16:12 编辑

一直没对有人利用学校向学生家长发布权威官方信息的校讯通平台发布商业广告一事发表过看法。

正闹得有点样子的时候,突然来了个小三,热点就这样被轮换了。

小思现在蛋疼地和大家再侃侃此事。


小思   观点摘要

1、用校讯通发布商业广告的不一定是老师,不应先入为主。
      整个信息平台的系统中,能够发布出信息的环节有很多。可能是学校管理校讯通的老师或后勤人员,可能是平台运营商相应管理的技术人员,可能是不法分子通过技术手段利用了校讯通平台。当然,如果是后两项可能,那事情就应该得到校讯通平台运营商高度重视了。如果是第一个可能,那老师或学校后勤人员实在不该。

2、有人会觉得,群众不应该盲目地认为此事就是老师所为。
      其实群众也知道凡事应该说证据,在没有足够证据前,为什么依旧责怪老师或学校呢?
      因为群众觉得,就算不是老师所为,如是移动运营商或不法分子所为,那作为学校应该去向运营商申诉,应该努力制止。因为群众觉得,无论原因为何,此类事件是完全有能力、有技术制止的。之所以发生,是因为存在腐败、个人某私利的行为。
      对,群众之火来自于腐败。

3、先肯定的是,老师不容易。但因为教师是社会公共事业,注定会有更高的职业乃道德要求,民众的期望会更高。
       老师当中也有道德缺失的人,也有小聪明的人。所以,当出现此类事件的时候,其实民众怪的不是全体老师,怪的是学校。
民众恨的是,为什么学校不出手制止此类不该事件?再其实,民众还是爱老师、尊敬老师的。只是因为部分网友文笔水平有限,表达得文不达意造成的误解。这也是为什么小思会跳出来,说一说此事的原因。希望能通过小思的整理、表达,民众能更冷静、客观地去讨论问题。
      当然,如果此事如猜想真是老师所谓,小思也希望学校能严肃处理。


宁儿 发表于 2012-6-17 15:06

一日到黑就你最多事

小字组思 发表于 2012-6-17 15:09

宁儿 发表于 2012-6-17 15: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日到黑就你最多事

观察了很久,本来不想插手。插手,定有理由。

宁儿 发表于 2012-6-17 15:11

小字组思 发表于 2012-6-17 15: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观察了很久,本来不想插手。插手,定有理由。

一些不明真相群众瞎起哄,你也想跟风?你究竟知道些个什么

水晶飞机 发表于 2012-6-17 15:12

头晕,路过看看

小字组思 发表于 2012-6-17 15:16

宁儿 发表于 2012-6-17 15: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些不明真相群众瞎起哄,你也想跟风?你究竟知道些个什么

不知道什么。
就凭论战过程中出现的新ID的言语,凭过程出现的帖子,小思觉得有必要搞个投票筛查。
论战双方如果有介入水军操作的,也欢迎来水一水投票数据。
无论最终数字统计是否客观,但一定程度上能说明问题。

角税局 发表于 2012-6-17 15:18

宁儿 发表于 2012-6-17 15: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些不明真相群众瞎起哄,你也想跟风?你究竟知道些个什么

你吃K啦,不明真相的群众??难道你明真相?????不管怎样任何人都不应该利用校讯通发布广告。

小字组思 发表于 2012-6-17 15:19

水晶飞机 发表于 2012-6-17 15: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头晕,路过看看

路过不用负责?
路过也有义务要履行啊

市民愿望 发表于 2012-6-17 15:21

宁儿 发表于 2012-6-17 15: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些不明真相群众瞎起哄,你也想跟风?你究竟知道些个什么

你明白真相?你讲来听听,是谁利用校讯通发的广告。

水晶飞机 发表于 2012-6-17 15:24

小字组思 发表于 2012-6-17 15: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路过不用负责?
路过也有义务要履行啊

让我白痴一回
站在路边,瞎看吧
本想抢个板凳坐坐
谁知,无缘
好吧
站着看吧

宁儿 发表于 2012-6-17 15:26

角税局 发表于 2012-6-17 15: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吃K啦,不明真相的群众??难道你明真相?????不管怎样任何人都不应该利用校讯通发布广告。

从你发言来看,你已经对号入座了。没吃K的人说不出如此充满K味的话。

宁儿 发表于 2012-6-17 15:28

市民愿望 发表于 2012-6-17 15: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明白真相?你讲来听听,是谁利用校讯通发的广告。

我虽不明真相,但总比一些冷漠的人要好,更鄙视一些人云亦云的人,不要下下扯到老师去。

小字组思 发表于 2012-6-17 15:36

宁儿 发表于 2012-6-17 15: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虽不明真相,但总比一些冷漠的人要好,更鄙视一些人云亦云的人,不要下下扯到老师去。

用校讯通发布商业广告的不一定是老师,不应先入为主。
整个信息平台的系统中,能够发布出信息的环节有很多。
可能是学校管理校讯通的老师或后勤人员,
可能是平台运营商相应管理的技术人员,
可能是不法分子通过技术手段利用了校讯通平台。

当然,如果是后两项可能,那事情就应该得到校讯通平台运营商高度重视了。如果是第一个可能,那老师或学校后勤人员实在不该。

梦想在流浪 发表于 2012-6-17 15:38

矛想评论捞分走人

池洞广海路 发表于 2012-6-17 15:40

怎解我不可以投票的?我要投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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