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av%0027 第十一条 婚姻登记处实行政务公开,下列内容应当在婚姻登记处公开展示: (一)本婚姻登记处的管辖权及依据;(二)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以及夫妻的权利、义务;
(三)结婚登记、离婚登记的条件与程序;
(四)补领婚姻证的条件与程序;
(五)无效婚姻及可撤销婚姻的规定;
(六)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
(七)婚姻登记员职责及其照片、编号;
(八)办公时间和服务电话(设置多个婚姻登记处的,应当同时公布;巡回登记的,应当公布巡回登记时间和地点);
(九)监督电话。
第十九条 婚姻登记员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对当事人有关婚姻状况声明的监誓;
(二)审查当事人是否具备结婚、离婚、补发婚姻证的条件;
(三)签发婚姻证。
第二十条 婚姻登记员应当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文明执法,热情服务,讲求效率。
婚姻登记员上岗应当佩带标识并统一着装。
第三十四条 颁发结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结婚意愿;
(二)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结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夫妻权利、义务;
(三)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附件2上的“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四)将结婚证分别颁发给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当事人宣布: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
(五)祝贺新人。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联系方法: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
电 话:(020)83339754
传 真: (020)83338595
邮 政 编 码: 510030
电 子 邮 箱:mzt_jcs@gd.gov.cn
路过顶下.. #av%0022 无机会试 victory.gif 国内婚姻登记
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全国人大2001年4月28日修正)
二、《婚姻登记条例》 (国务院令第387号)
三、《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民政部2003年9月24日发布)
结婚登记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离婚登记
一、离婚登记的条件
l、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二、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l、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三、离婚登记的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四、离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l、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离婚登记每对9元。
补领婚姻登记证
一、补领婚姻登记证条件
l、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至今仍维持该状况。
2、当事人遗失或损毁婚姻证件的。
二、补领婚姻登记证提交证件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记录证明。
3、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
4、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免冠半身彩色合影照片(补领结婚证)或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补领离婚证)。
三、补领婚姻登记证的程序
1、当事人持所需证件材料到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3、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4、婚姻登记机关对办理补领婚姻登记证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进行审查,符合补领婚姻登记证条件的,予以登记。
四、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时限、收费标准
l、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予以登记,发给婚姻登记证。
2、收费标准:补领婚姻登记证每宗9元。 结婚证收费标准
从2004年7月1日起,结婚证收费统一定为9元/对。
一对先9元,信宜民政班龟!
[办事流程]
1、男女双方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核实认可后复印;
2、由男女双方各填写一份结婚登记声明书;
3、男女双方必须在填写声明书上签名、按指纹;
4、颁发结婚证。
[ 本帖最后由 三招 于 2008-6-6 12:58 编辑 ] 办公电话:0668-2287307 投诉电话:12358
茂名物价监督检查分局
职能
组织实施价格行政执法和价格举报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价格行政执法制度,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教育收费、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政府列管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以及之外的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的监督检查工作;对价格违法行为、违法收费行为进行立案检查处理;对不正当价格行为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受理、调查、处理价格投诉举报;汇总价格举报信息、汇报价格举报情况和违纪倾向性问题;指导各县(市、区)开展价格检查和价格举报工作。
http://www.gdpi.gov.cn/special/xingzheng/minzheng/1.htm
对我来讲!仲早得称来~~~~~~~~~#av%0002 #av%0002 #av%0002 #av%0002
民政部门—婚姻登记费(含证书工本费)
民政部门—婚姻登记费(含证书工本费)收费项目审批机关计算单位收费标准(元)收费依据备注婚姻登记费(含证书工本费)
国家计委、财政部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249号、省物价局粤价98号
办理国内结婚、夫妻关系证明书和离婚、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的收费分别为每对9元。
(1)结婚证书精装本
国家计委、财政部对9
(2)结婚证书简装本(仅在农村使用)
国家计委、财政部对2
(3)离婚、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国家计委、财政部对9
收费项目审批机关计算单位收费标准(元)收费依据备注婚姻登记费(含证书工本费)
国家计委、财政部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249号、省物价局粤价98号
办理国内结婚、夫妻关系证明书和离婚、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的收费分别为每对9元。
(1)结婚证书精装本
国家计委、财政部对9
(2)结婚证书简装本(仅在农村使用)
国家计委、财政部对2
(3)离婚、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国家计委、财政部对9
2、结婚年龄: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不是改了吗? 学下野先,以后用得着 我几时先可以结婚啊。。 好贴
顶! 原帖由 再来 于 2008-6-6 13:16 发表 http://www.06681.com/images/common/back.gif
2、结婚年龄: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不是改了吗?
卯哇?幾時改噶囉?又卯聽講過喔~ 只证书好靓,几时爱稳只证正得嗲....#av%0027
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