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157门户 发表于 2012-4-11 13:56

虚心学习中……

广东157门户 发表于 2012-4-11 13:56

不知道说些什么

信宜忘忧草 发表于 2012-4-11 20:07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信宜忘忧草 发表于 2012-4-11 20:21

跟帖跟咧甘耐,只想讲一句,大家好好坐落来倾,只要矛系本质性问题都可以倾,婆媳之间咯关系自古就系处理矛系几好,大家多让大家几分,用恕己之心恕人,责人之心责己。

土佬 发表于 2012-4-11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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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太 发表于 2012-4-11 21:51

可能跟贴的外人都看得出来了吧,不知道孩子的爸爸是否看出来.闹到这地步,不是他们夫妻感情出的问题.既然之前大家没合住的时候相安无事,合住之后吵了又吵.为什么小家子(就是他和妻儿)不搬出去分开住呢?大都市里,就是独生子女结婚后也是和父母分开住的啊.可以时不时的回去看看双方父母.那样可以避免很多矛盾的呢.

我很多朋友就是,夫妻在东镇买房了.父母在农村老家种菜,养鸡养鸭.偶尔到他们小夫妻的家来住两天,还提着青菜,蕃薯和鸡来.媳妇看见了一高兴带俩老人去逛街买衣服啊鞋子啊.双方都开心.何乐而不为呢?


演绎ㄟ那花一般 发表于 2012-4-12 10:03

本帖最后由 演绎ㄟ那花一般 于 2012-4-12 10:06 编辑

这样说吧,只有认了。自己老公矛戳用。叼戳距全家。建议:1、正规点,就直接起诉信宜市人民法院、。2.不正规点葛话,直接摞汤猪刀,一刀斩死距,一系你死,一矛就我死

海的女儿1 发表于 2012-4-12 12:12

婚姻就像鞋,合不合脚只有当事人知道,两夫妻坐下谈,为了两个孩子能过就继续过下去,大不了小夫妻搬出去。不能过了,可以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梁文鹏168 发表于 2012-4-12 12:24

年代不一样呀,

搭客仔 发表于 2012-4-12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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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茂1974 发表于 2012-4-12 22:18

唉,哀莫大于心死!
女方竟然连男方的攻击都懒得来反驳咯.照老纳睇来,女方伤得矛轻啊.呢场婚姻矛回头路咯.玩完啦.

等待无人经过 发表于 2012-4-13 00:00

演绎ㄟ那花一般 发表于 2012-4-12 10: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样说吧,只有认了。自己老公矛戳用。叼戳距全家。建议:1、正规点,就直接起诉信宜市人民法院、。2.不正规 ...

起诉好麻烦的,第二种直接点,建议晚上睡觉时将门反锁,将锁匙丢得窗出,再放煤气,最后记得要点火.

easy17122 发表于 2012-4-13 00:49

咪乱戳来哦,教人做咁噶事,真系烧屋死人,你地有教唆的嫌疑,洗净只八月十五

大仁 发表于 2012-4-13 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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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 发表于 2012-4-13 02:10


反正是难以过下去了,离了吧,传统的观念是“宁教人打仔,莫教人分妻”,不管能否过得下去,死也要纠缠在一起,这就很有意义吗?

其实,人生苦短,彼此苦苦纠缠有什么意思?对大家都是伤害,都是拖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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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极品的家庭,无奈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