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工种 发表于 2012-4-6 19:35

真巧!交通事故双方同名同姓同乡同汽车品牌 (转比大家睇下)

本帖最后由 技术工种 于 2012-4-6 19:36 编辑

以下内容来自某网站

XX日报4月6日讯(记者/谷立辉 通讯员/唐海强)记者今日从韶关阿SIR高速公路一大队了解到,5日,京港澳高速粤境韶关段发生了一宗开通以来从未有过、巧得不能再巧的“奇异”交通事故,不但当事处理民警为之愕然,就连事主双方也觉得巧得不可思议。最后,同名同姓且同乡的事故双方因为造成的损失并不大,相逢一笑解恩仇,仅用10分钟就使这宗巧得不可思议的事故完结,各自踏上了返家的旅程。
4月5日下午,正值清明祭祖返程车流高峰期,执行密集巡逻监控任务的韶关阿SIR高速公路一大队五中队民警陈坤、谢刚民在巡逻至京港澳高速K1891路段,发现一宗碰刮轻微交通事故,当民警陈坤向事主双方询问事故情况及事主双方姓名时,发现事主双方异口同声都称自己名字叫“黄得胜”。陈坤还以为自己听错,叫事主双方出示驾驶证、行驶证,通过驾驶证情况比对,发现更巧合的是,双方虽互不相识,竟然是同名同姓,而且都来自广东韶关南雄,所驾驶的也同为中国长安品牌的轿车,正应了一句话,“无巧不成书”。最后,事主双方都笑了,相互握手之后,接受了民警的简易事故处理方式,各自踏上了返家的旅程。


技术工种 发表于 2012-4-6 19:36

有些事,有些时,,真的那巧、、、、

闲佬一只 发表于 2012-4-6 19:41

信.....

光茵子 发表于 2012-4-6 19:46

不看不知道,世界真奇妙。

铁钉 发表于 2012-4-6 19:47

世间真系什么事都有

笨笨小妖 发表于 2012-4-6 19:51

{:soso_e179:}

玉都哥仔 发表于 2012-4-6 20:05

好也真的是太巧啦,同乡、同名、同姓、同样是购买了同一品牌的车辆。

乐在信宜 发表于 2012-4-6 20:30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搭客仔 发表于 2012-4-6 20:32

木木杉 发表于 2012-4-6 20:37

“无巧不成书”,相逢一笑解恩仇。路过捞分

囍囍 发表于 2012-4-6 20:44

{:soso_e195:}

虽虽 发表于 2012-4-6 20:44

呵呵,真是世事无奇不有!

永远向前 发表于 2012-4-6 20:50

一百岁不死,日日有新闻{:soso_e120:}

774108477 发表于 2012-4-6 21:07

好也真的是太巧啦,同乡、同名、同姓、同样是购买了同一品牌的车辆。

774108477 发表于 2012-4-6 21:07

好也真的是太巧啦,同乡、同名、同姓、同样是购买了同一品牌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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