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殇系列之五 寒窑苦侯
本帖最后由 身如浮萍 于 2011-12-2 15:45 编辑虽然知道他出狱的消息,但我没有去接他出狱,一是孩子还没有断奶,一个是希望他能自己回家!那时候计生站的同事问我要不要派车在门口等他,把他抓去结扎,我说不要,我要他自己回家!这里有他的儿子!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他仍然没有回家!这时候彭宁父母知道他出狱的消息,经常到我店里想看看他有没有回家,结果每次都是没有看到他!最后一次彭宁父母很失态的在我店里闹了起来,还指着孩子说这个孩子是野种!没有爸爸的!我妈妈很愤怒的和他们吵了起来,骂说如果不是你女儿那样,我女儿会被害成这个样子吗?自此之后,彭宁父母再也不敢到我店里闹事了。
那时候我每天半夜起床准备制作面包,年迈的妈妈(那时候我妈妈已经是70多岁)帮我蒸,就这样在我妈***扶持下孩子很快就有了8个多月。三姐夫知道我们这里的生意不错,他又到了塘岸。没想到他在店里帮忙了几天之后,把店里的钱一分不剩的全部拿走!屋漏偏遇连夜雨,当天晚上孩子突然发起了高烧,三姐和姐夫都回城区了,店里面一分钱都没有,我和妈妈互相看着无计可施,我抱着孩子眼泪不断的流,只有轮番给孩子用冷水降温!第二天一早,就跟旁边店的老板借钱带孩子出到北流看病。
经此一役,妈妈对我说:“你儿子每天都在长大,以后要花钱的地方更多,在这里只要赚了一点钱,都会被姐夫拿走,以后你母子怎么办?还是回城区吧!”我想想确实也是如此,尽管钱是我赚的,但是本钱却是三姐给的,姐夫要拿钱走我根本就奈何不了!
就这样,在2000年10月,我把小店关闭了,带着孩子回到城区。刚开始还是接受三姐的扶持,带着孩子在他家里居住。也是在那段时间,知道中国人寿招聘业务员的消息,说真的,那时候根本就不知道保险公司需要业务员做什么工作,就直接去应聘了。刚开始的时候入司前三个月底薪是300元,由于没有销售保险的经验,还有孩子没有断奶,每月工资少得可怜!最记得有一个月只拿到150元@10!没办法,为了维持生活,我回到城区还是继续制作面包销售,每天半夜起床制作,早上去开早会,早会一般是半小时,会后马上就用我的摩托车装满两大筐面包到乡下去卖!卖完面包,就拿起展业包去跑业务!
人和人相处久了,矛盾就逐渐出来了!姐夫说我半夜起床做事,影响他睡觉,再说姐姐每天从乡镇上班又回到城区,还要帮你照顾孩子,终于有一天脾气上来了,我被狠狠的骂了一顿!妈妈对我说:“你明天带孩子去万爱家看看他们家那边有啥安排吧!”就这样,我在2001年春节之后就带着孩子去了陆万爱的老家荷花镇。
当我带着孩子出现在他老家的时候,我直接去找他堂哥,在堂哥的父母招待下,我们母子在堂哥的家里住了一夜!但是他们家人都说不知道陆万爱的下落,而且陆万爱的父母也不愿意见我母子!第二天早上堂哥的爸爸给了我20元钱,让我带孩子回去,说既然万爱父母不愿意见我也没有办法,你回去好好带好孩子吧!
就这样,我带着孩子回到了北流。在经济压力和精神压力双重打击下,我患上了甲亢!不得不给孩子断奶!而在姐夫家的日子也越来越难过了!我问妈妈:“我想把摩托车卖了,搬到外面租房住,你可以帮我带孩子吗?”妈妈说不知道,要哥哥们同意才可以!
我把摩托车卖掉了,只得500元!因为陆万爱把我的行驶证弄丢了一直没有补办,再加上2年没有年审,只有贱卖了。拿到那500元,我租赁了一层只有一厨一卫一房的套间,自此开始了住出租房的日子!
为了赚钱,我把摩托车卖掉之后除了租赁房子的开支之后就买了一辆自行车,每天起早摸黑,没日没夜的出去跑业务,皇天不负有心人,我的业务开始陆陆续续进来了,收入也逐渐开始提高。就这样,我在经济好一点的时候就去开一点中药治疗我的甲亢,没钱的时候就不治,可以说那些年,我自己一件衣服都没有购买,孩子不断的长大,吃的、穿的、看病吃药等等,把我折磨得狼狈不堪!由于陆万爱一直没有任何消息,在2002年有了法律援助之后,我就向高州市石板法庭递交了起诉书,申请解除婚姻关系,但后来由于陆万爱属于是取保候审阶段,石板法庭的许庆禄庭长说“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就此被搁置下来!
2002年,公司换了一个女老总,由于那段时间这个老总对业务考核特别严,我有一个月已经到了15号还没有业务进账,营销部搞了一个“爱心班”,让我们这些还没有业务进账的人员留下来询问情况。当我把我自己的情况跟她说了之后,她对我说了一句一直影响着我的话“你以为每天搂着孩子就是证明你爱他吗?当你没钱的时候,你还能给他什么?按照你的能力,如果你把孩子放去学校寄托,每月开支就是五六百元左右,但你可以把精力放到做业务中去,这样你们母子以后的生活就不会再那么艰难了!”听了她的话,我狠狠心,把刚满一岁半的儿子送去了全托!
日子过得很快,每天就是那样跑业务,2004年5月初,接到石板法庭打来的电话,说开庭审理我要求离婚一案。没想到我和北流司法局的卢科长到了石板法庭,就是直接给我一份错漏百出的判决书!而且还明说是陆万爱派律师过来,说不认这个儿子,但是我们知道这个孩子是他的,所以就直接判了!你也别想着能拿到钱,他连孩子都不认,怎么可能会给你钱养孩子呢!你想还要不要申请执行呢?申请执行的话,这29700元的20%的执行费你就先交给法院再帮你看看能不能执行吧!另外,陆万爱不来,这案件的受理费合计是400元,你先把这400元交了,你就可以拿这份判决书回去,以后找个好男人可以去嫁了!
无奈之下,我把这400元交了,拿到了那份民事判决书。自此之后,我恨从心生!除非我不死,总有一天陆万爱你会被我找到的!回家之后,我把判决书压在箱底,仍然专业跑业务赚钱养孩子,当我的经济慢慢好转之后,才把甲亢给治愈了!
当我在保险这个行业累积到一定经验的时候,我选择了离开中国人寿,和朋友一起筹资创办了保险代理公司。由于代理公司还未能被大众所接受,开张不到一年,我就把它结束了。然后到了产险公司应聘做了四级机构的负责人,就这样,从2007年开始至2009年,我先后担任了产险、寿险保险公司的县市级的机构负责人!
未完待续
楼主一路坎坷。一定要好好爱你的孩子。至于这个姓陆的,会有天收他! 路过看看... 那个陆~~在里面呆了多久??? 轻飞扬 发表于 2011-12-2 15: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个陆~~在里面呆了多久???
2000年4月22日被捕,2000年8月10日取保候审释放出来 楼主一路走来很不容易,令人同情 算遗弃罪吗? 天若依晴 发表于 2011-12-2 16: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算遗弃罪吗?
官瑞俏对我说:”现在陆万爱已经给过钱养孩子了,你告不了他遗弃罪的!“我没有去咨询过,如果告他遗弃罪需要提交什么才可以,也许说我还是贱吧,至今还是不忍心告他遗弃罪和重婚罪!
好悲惨的经历#av%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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