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豆 发表于 2011-10-30 22:50

鉴于"某校打人事件"的一些看法

本帖最后由 地豆 于 2011-10-30 22:53 编辑

声明:以下看法,可能由于我自己还没有完全走出奋青年龄,以下看法欢迎拍砖!

如题:鉴于"某校打人事件"的一些看法 ,对于打人事件,我突然想到一个解决方案!对于九年义务教育中的一些学生,采用纪律打分制 ,对于违纪到一定程度了学生直接送劳教, 判定送劳教的决定由家长,任课教师,住所街坊,以及社会组织性的调查团决定,每方25个点,达到60点的送劳教,劳教时间由60\70\80\90四个段来决定,三次以上的直接劝退或劳教到义务教育阶段结束! (所谓的劳教:个人释义为 学习和劳动及一定的暴力强迫的教学,与现在的劳教所不同,不留案底!)

#av%0028 这样可以减轻了家长,教师,学校,社会的负担! 虽然每个家长都不希望自己孩子给别人特殊对待,但这样好过走上歧途吧!

#av%0023以上纯属一个"奋青"看"粪基"不顺眼,想出来的废话! 欢迎拍砖!


#av%16为增加点击率,插张图整!


飞轮海 发表于 2011-10-30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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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736410 发表于 2011-10-30 23:01

径口中学嘛我的母校....我只想说做老师也难!做家长也难..初中是孩子的叛逆期

金镶玉 发表于 2011-10-30 23:15

那就成立一间专门的“劳教”学校吧。

六少 发表于 2011-10-31 07:32

顶。。。。

铁汉柔情 发表于 2011-10-31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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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 发表于 2011-10-31 09:12

叛逆期,要严管!

1245214521 发表于 2011-11-5 21:38

我看你们这些不赞成的、全是老师,老师打了人当然不肯承认,我呸

伤不起 发表于 2011-11-6 15:29

顶顶................

现象 发表于 2011-11-7 19:41

现在的学生的确要管管了...

无奈狗日的有关部门不作为,,,,吃屎不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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