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声落泪 发表于 2011-10-10 09:58

别见到女的就冲动啊!!!

■《婚礼上,9女遭“兄弟团”侵犯》新闻追踪南方网讯 记者杨秀伟 通讯员阮锦平 今年2月12日新会区一场婚礼中发生新娘“姐妹团”遭猥亵事件(南方都市报江门读本2月25日报道),新郎“兄弟团”6人涉案被捕。日前新会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6人行为均构成强制猥亵罪,决定对其分处8个月至1年1个月不等有期徒刑。该事件开始被部分人仅看作闹洞房陋习,有受害者称其母亲甚至劝其息事宁人,而4名受害女子则认为事涉违法犯罪,遂到新会河南派出所报警。在派出所,涉案男方人员没有第一时间道歉,而提出给几百元赔偿了结此事,引起报警女子更大愤怒,通过网络披露此事,呼吁将这些“兄弟团”人员绳之于法。警方最终决定刑事立案,并认定“兄弟团”8人涉案,检察机关对其中6人提起公诉,另有2人陈某恩、叶某强则未归案。新会区法院审理查明,该6名被告人在今年2月12日下午1时许,陪同新郎叶某宝到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某住宅迎娶新娘黄某盈,乘屋内人多混乱之机,将新娘多名女友分别挤压至厕所和房门后,强行抚摸上述被害人的乳房。 法院认为,6名被告人采取暴力手段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鉴于被告人叶某全、叶某培、叶某球、叶某良、叶某胜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在庭审时能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冯某堂在犯罪后能自动投案,在一审判决前能如实供述,认定为自首,可从轻处罚。法院决定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被告人叶某全有期徒刑1年1个月,判处被告人叶某培、叶某球、叶某良、叶某胜各有期徒刑一年,判处被告人冯某堂有期徒刑8个月。

       冲动的惩罚!!

失声落泪 发表于 2011-10-10 09:58

高歌一曲刀郎的    冲动的惩罚

比加超 发表于 2011-10-10 09:59

冲动的惩罚

能者 发表于 2011-10-10 10:01

这样都控制不住? 真是的。 没试过很好奇吗?------没试过的就现在明确了, 就和吃饭喝水一样。 别神神秘秘的更出事!!!

小牧头 发表于 2011-10-10 10:05

#av%0032看天涯一些帖子上面说,广东一些地方民风很强悍的,迎新娘的时候,拆门都有,调戏伴娘姐妹之类的经常见。想不到给逮住了,晕

林忠常 发表于 2011-10-10 10:07

@funk贡样咯

摆明车马 发表于 2011-10-10 10:08

#av%0002

失声落泪 发表于 2011-10-10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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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真的不知道他们怎样见人!200大洋一辉,想怎样都可以了!居然甘搞噶..

失声落泪 发表于 2011-10-10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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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队一起合唱

比加超 发表于 2011-10-10 10:13

时间地点人物

失声落泪 发表于 2011-10-10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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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想起了一个笑话!说几个浙江人去嫖鬼妹的!!!

失声落泪 发表于 2011-10-10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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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8点在淘金湾见!!

囍囍 发表于 2011-10-10 10:27

#av%0018

唏嘘噶猪肉佬 发表于 2011-10-10 10:31

#av%0018人哪。

哥抽的是寂寞 发表于 2011-10-10 11:32

#av%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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