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弃婴堕胎离婚,是大爱还是畸形
为挽救一名有心脏病在身的被弃男婴豆豆,31岁的高雪女士倾其所有,做出了令人震撼的举动:打掉自己腹中5个月大的胎儿、与极力反对收养豆豆的丈夫离婚...可是打掉了自己肚子里已经成型的胎儿而选择弃婴也能被披上母爱的标签么?楼主看到这新闻的时候心情很复杂,一方面觉得她是很无私伟大,愿意为了素不相识的可怜孩子付出那么多的爱。但另一方面又觉得很矛盾,豆豆是很值得同情和帮助,但她肚子里的小孩就不是生命吗?就活该被这样剥夺掉生命吗?如果ta有意识,会对亲手杀死自己的妈妈说什么呢?
中国人的惯性思维就是这样,一定要牺牲自己人来救别人才是伟大,才是无私。但如果人人都只顾自己人不顾别人,也会变得很可怕。
关于这个问题,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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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观点
高雪是无私伟大的,她充分体现出一个母亲的奉献和牺牲 反方观点
丫就是一变态,连自己的孩子都不爱谈什么“母亲”
为什么9他就一定要打掉自己的宝宝呢?
我不理解~可以生下来一起抚养的~为什么一定要打掉~同样是个小生命!!
那叫无私吗?叫自私吧 弃婴本身政府有责任照顾,这样的行为就是把本应由政府承担的责任转由个人承担,这本身是一个不理智的行为 连自己的亲骨肉都可以打掉的人,可以话伟大咩?我反对这样的伟大。 我处中立态度,感觉有点“愚智”,其实可以有两全的办法的,为什么这么偏激呢
对豆豆而言,高雪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母亲,她用无私的爱将一个弱小的生命从死神手里抢了回来
对那个夭折于腹中的宝宝而言,高雪是恶魔,是她亲手扼杀了自己的亲生骨肉
这两种极端行为在同一个人身上出现
要么她心理变态
要么她的爱是畸形的
看到了不知道该怎么说,自己的孩子就不是孩子了吗?
我想说的是:独善其身尚未做到,如何兼济天下?
为什么不生下来一起养呢?
不过,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每个人要的不同,选择的就不同。 连自己的亲骨肉都可以打掉的人,可以话伟大咩?我反对这样的伟大。 av%32.gif i法制没健全
无言,围观,心酸........... 真的很无言, 此人心理变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