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丁香 发表于 2011-6-21 19:17

欲知

枫叶的约定1314 发表于 2011-6-21 19:36

好书法

旺旺随风 发表于 2011-6-21 19:52

木耳         

曼联潇洒哥 发表于 2011-6-21 19:55

书法的最高境界就是让人看不明白

零丁香 发表于 2011-6-22 10:43

曼联潇洒哥 发表于 2011-6-21 19: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书法的最高境界就是让人看不明白

有点道理,就是说让外行人看不明白。

村长168 发表于 2011-6-22 11:22

有点似细侬乱来一通。

浪笑 发表于 2011-6-22 11:35

@titter 就怕是N年后再拿出来看,自己也不知道写的是什么

曼联潇洒哥 发表于 2011-6-22 12:35

浪笑 发表于 2011-6-22 11: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就怕是N年后再拿出来看,自己也不知道写的是什么

可能过几个小时自己都不知写什么 了,呵呵。书法也是字,让人认不出的就不是字了,是天书。

曼联潇洒哥 发表于 2011-6-22 12:39

零丁香 发表于 2011-6-22 10: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点道理,就是说让外行人看不明白。

所谓的在行与外行,书法上来说只是书体,用笔,泼墨的运用,不是说书法家写出来的东西书法家才看的懂,起码你得让我们这些不是书法家的看的明白你写什么字吧,比如画画,世界没几个毕加索。

大胡子 发表于 2011-6-22 13:54

高人、、。。

零丁香 发表于 2011-6-22 15:20

曼联潇洒哥 发表于 2011-6-22 12: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所谓的在行与外行,书法上来说只是书体,用笔,泼墨的运用,不是说书法家写出来的东西书法家才看的懂,起 ...

其实最高明的书法已不是认字而已。当然,我知道你不会认同。。。。。

零丁香 发表于 2011-6-22 15:22

村长168 发表于 2011-6-22 11: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点似细侬乱来一通。

很象乱来,其实不是乱来。。。。。呵呵,当然很多人不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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