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如磐石 发表于 2011-6-6 12:50

16岁小伙一年三偷公安局 得手高档香烟电脑等物

  http://www.chinanews.com/fz/2011/06-06/3091479.shtml来京务工的16岁小伙阿甘(化名)被控一年三次进入公安局盗窃,顺利得手高档香烟、笔记本电脑等财物。昨天记者获悉,阿甘因涉嫌盗窃罪被公诉至房山法院,目前法院已受理此案。
  阿甘出生于甘肃省镇原县的一个小山村里,由于家境贫寒,初中没毕业就辍学来京打工。
  去年夏天的一天中午,阿甘在房山公安分局武装基地办公室内,偷得7台吹风机,经鉴定共价值686元。第一次盗窃得手后,阿甘心里非常忐忑,毕竟他偷的是公安机关。几个月后,阿甘发现太平无事,手又“痒”了。
  今年2月,他再次来到房山公安局一层食堂,偷得一名工作人员现金100元,以及一套羊毛休闲内衣和两条硬盒中华牌香烟,共价值940元。


  连续两次得手,让阿甘有些欲罢不能,很快他决定实施第三次行动。今年3月4日,他再次来到公安局一层理发室,偷得笔记本电脑一台、天翼牌上网卡一个,共价值1577元。虽然得手后顺利溜走,但他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列入了警方的排查范围。
  3月8日,阿甘因涉嫌盗窃罪被房山警方刑事拘留,经检察院批准,3月31日被房山分局执行逮捕。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记者王秋实)

云聆竹语 发表于 2011-6-6 15:24

越危险的地方越安全#av140

聊天儿 发表于 2011-6-6 15:49

高手啊!

我心飞翔 发表于 2011-6-6 16:04

相当高~~~~~~~

蚊吱 发表于 2011-6-6 17:50

佩服佩服

月影无尘 发表于 2011-6-6 18:18

本帖最后由 月影无尘 于 2011-6-6 18:19 编辑

不得不承认,这小毛贼心理素质非常好
换了胆小的人,别说行窃,恐怕双脚踏进那叫“公安局”的领地,就会不由自主的全身哆嗦。

寿司妹妹 发表于 2011-6-6 19:54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av%0013

无聊寺方丈 发表于 2011-6-6 19:58

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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