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新规!不保留骨灰有奖补
本帖最后由 心愿是环游世界 于 2026-8-25 13:05 编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联合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于2026年7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粤发改规〔2026〕7号),自2026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政策对公益性公墓的收费管理做出了明确且惠民的规定,核心内容如下:
一. 生态安葬免费城镇公益性公墓(含骨灰堂)以及政府举办或参与举办的经营性公墓,开展生态安葬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生态安葬形式包括:骨灰撒海、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鼓励不建硬质墓穴、不立大碑。对于树葬等不保留骨灰的方式,各地还需按规定给予适当奖补。
二. 常规安葬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对于非生态安葬的常规墓位或格位使用,城镇公益性公墓收费受到严格管控:收费项目限定:仅允许收取墓位使用费(或格位使用费)和维护管理费,严禁巧立名目收取其他费用。定价机制: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收费标准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制定。农村公益性墓地:原则上不得向村民收取墓位(格位)使用费;确需收取维护管理费的,由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按实际成本确定。
三. 政策核心变化定价权限调整:殡葬服务收费定价权限从以往的“市、县人民政府”调整为“地级以上市级人民政府”,以增强统筹规范性。公益属性强化:明确殡葬基础服务(含部分安葬服务)的公益定位,通过清单化管理严控收费项目,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网、揭阳星空网、揭西是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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