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 发表于 2011-5-10 20:05

钟爱一生 发表于 2011-5-10 18: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唉,有点讨厌你这种人,不如叫这个受伤家长的孩子和你的孩子换位吧,你就才懂换位的意思的

有理。。。。。。。一定不能屈服。。。。。。。

mrhuling 发表于 2011-5-10 20:08

可以想象孩子和家长以后的人生是多么的痛苦和残酷。可惜现在国情就是这样,P民的小命如草芥,当官的就爱睁眼说瞎话,一副无赖嘴脸,反正是拖得就拖,推得就推,事不关己,根本没有以认真深刻的态度来解决问题。一直以来维稳的经费再多也不多,赔偿群众损失的开支总是经费不足。200万很多吗?比起桑兰的18亿美元来说简直是九牛一毛。可人家那是美国,可见老美就是比我泱泱大国好欺负。又或者(可能是我小人之心)是领导们害怕200万这个口子一开,以后将一发不可收拾。不管怎样,希望这次事件能让领导们能反省一下,哪怕是几分钟,能以自己就是家长的角度出发,以人为本,将事情解决好。不幸已经发生,不要再来一个残酷的结局。

懒洋洋 发表于 2011-5-10 20:08

绝对支持家长的合理赔偿要求!支持到底。

一篮幽梦 发表于 2011-5-10 20:39

支持家长的合理赔偿要求!

怀乡鸡 发表于 2011-5-10 20:45

回复 28 # 678334 的帖子

带领教师自筹资金建设教育城幼儿园?言过其实哦。

宏宏 发表于 2011-5-10 20:47

要是米国。。。500W都符合标准

无悔 发表于 2011-5-10 21:09

可怜的孩子,可怜的家庭
但200万绝对是敲诈勒索本人认为

肥仔咪 发表于 2011-5-10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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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你***B啊,如果是你家孩子就最好了!我会去买封炮来放的…

栖息着幸福 发表于 2011-5-10 21:25

回复 6 # 老公看你的 的帖子

你的家人被车撞死就不必赔了吧,反正都是死了的。

金镶玉 发表于 2011-5-10 22:52

既然都找律师计算出赔偿金额了,那就走司法途径吧。
因为双方分歧太大,协商成功性微乎其微。
不过我估计,200w的要求法院可能支持不了。

太阳的城市 发表于 2011-5-10 23:05

跟踪支持家长,就为信宜在这一方面开个先例讨返个公道,实希望能维护得了平民的权益。那些认为赔偿要求高的,(除了校方的人外,他们肯定在这搞搞震的。)真想分析下系在些什么年龄阶段的。有没系为人父母了的?

玉都宝贝 发表于 2011-5-11 00:26

回复 37 # 无悔 的帖子

你的眼睛有问题吗?我们家长所要求的赔偿金额项项有根据!所说每一句话句句是事实!你居然说我们是敲诈勒索!你如此黑心,小心有报应啊!要不你把你儿子拿来,让我把他的颅骨去掉,我立刻赔你们300万元.

茶道中人 发表于 2011-5-11 00:50

老实讲幼儿园开出个赔8万就真系少得可怜咧........

残风碎月 发表于 2011-5-11 01:22

很悲痛

又醉了 发表于 2011-5-11 02:32

谁也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搞到这个样子,那可是一辈子的事啊。既然有法律依据,协商不成就坚决到法院起诉。200万,好象可以直接到到茂名中院起诉,到省高院上诉(只是听说,你自己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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