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天,信宜一镇两家餐饮店因这个原因被处罚了
8月1日,信宜水口镇两家餐饮店因使用过期食料制售食品未按规定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的违法行为被处罚。食品安全无小事,健康责任重于山!
1、信宜市水口镇老**餐饮店
违法事实: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售食品未按规定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的违法的行为
处罚内容:1、对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售食品的行为,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1袋“竹香乌龙(调味茶)”,没收违法所得159.84元,罚款人民币3000元。以上罚没合计为3159.84元,上缴国库;2、对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予以警告。
2、信宜市水口镇悦**餐饮店
违法事实: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售食品未按规定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的违法的行为
处罚内容:1、对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售食品的行为,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1袋“竹香乌龙(调味茶)”,没收违法所得159.84元,罚款人民币3000元。以上罚没合计为3159.84元,上缴国库;2、对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予以警告。
来源: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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