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茂名市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公示
关于推荐《茂名市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为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保护力度,市文广旅体局组织开展了茂名市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推荐申报和评审工作。经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专家组评审,符合条件的代表性项目共4项。现通过信宜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nyi.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天(2025年7月28日至8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个人实名或单位加盖公章的形式提出书面意见。
受理单位:信宜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物博物与非遗股
联系地址:信宜市绍秀图书馆五楼;联系电话:0668-8868369;电子邮箱:wglth06ms@126.com。
信宜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7月28日
来源:信宜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页: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