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号 发表于 2024-12-26 10:54

信宜一幼儿园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被罚



违法事实: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处罚内容: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处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信宜市池洞镇**幼儿园

来源: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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