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不 发表于 2011-3-17 09:40

感谢眼睛 发表于 2011-3-16 22: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已致电去投诉电压低问题,但不抱解决的希望。天朝,你懂的!接电话很快,才响一下就有人接了,一女的,态度 ...

贵子云世?听说列入今年的改造计划的,下半年开始吧,希望大家配合

随缘人生 发表于 2011-3-17 10:02

信宜市电话不是88开头的吗?

银线 发表于 2011-3-17 15:23

回复 17 # 随缘人生 的帖子

这是茂名供电系统的电话。

山涧楚竹 发表于 2011-3-20 11:42

快快处理好电压低的问题嘛。北逻里面也是这个问题。好矛爽啊。电压超级低。空调装好未用过。。。。

大海水 发表于 2011-3-24 18:27

这是服务理念的转变,效果怎样,大家慢慢观察

锦江桥底 发表于 2011-3-24 18:35

2月份我上网已经投诉了我村电压底的问题,镇的和市的供电局都给了电话我说今年9月份会给我管理区那里增加一台变压器!希望能有结果

9066 发表于 2011-3-29 21:55

处理用电问题收费的吗?

和谐信宜 发表于 2011-4-1 21:55

大力支持!

矛上倒网 发表于 2011-4-2 08:12

八三八傻傻傻傻#av%151很好的电话号码#av%144

太华云雾随阳开 发表于 2011-4-7 10:11

我住集资楼,某晚无故断电,后发现是楼下的总闸入线接头烧断了,打电话到供电抢修科,但值班的人叫我们住户合钱买电闸回来再派人过来装。不知现在做长途客运车的老板,是否车在半途坏了或者爆轮胎了,也是要旅客们合钱出来维修好再走的么?lol.giflol.giflol.gif

太华云雾随阳开 发表于 2011-4-7 10:24

回复 13 # 言舟 的帖子

我住集资楼,某晚无故断电,后发现是楼下的总闸入线接头烧断了,打电话到供电抢修科,但值班的人叫我们住户合钱买电闸回来再派人过来装。不知现在做长途客运车的老板,是否车在半途坏了或者爆轮胎了,也是要旅客们合钱出来维修好再走的么?lol.giflol.giflol.gif

言舟 发表于 2011-4-9 20:19

太华云雾随阳开 发表于 2011-4-7 10: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回复 13 # 言舟 的帖子

我住集资楼,某晚无故断电,后发现是楼下的总闸入线接头烧断了,打电话到供电抢修科 ...

    根据《电力法》规定、以及与客户签订的《供用电合同》约定,供电设施(含线路)的维护责任是以产权分界点(即电表)为界限的,电表至回的公共线路(含电表)由供电局投资并维护,出电表后以至到客户屋内(含屋内)的线路、开关,皆由用电者投资并维护。因此,你所描述的情况不属于供电局抢修范畴。    基层供电所曾经出现过这样的例子:我们的电工在接到客户请求后,主动进入客户家中并帮助其更换开关,换好后,因其屋内自身布线及电器本身的问题引起火灾,最后搞得差点对薄公堂。所以,国家才有“以产权分界点来区分维护责任”的规定。
   对于您的情况,建议找熟悉电工的师傅重新更换线头,另外,如果您家里的用电负荷过大,建议到供电局申请报装容量合适的电表,没能实际解决您的问题,表示抱歉。谢谢。

太华云雾随阳开 发表于 2011-4-10 09:54

回复 27 # 言舟 的帖子

我这里就是各户电表之前的总开关坏了,并不是我一家的闸刀坏了。但每次报修,他们都叫我们各住户先合钱买闸刀(大的三条线那个闸刀),否则不过来整,有这道理么?这应该是各户电表之前的线路吧?

太华云雾随阳开 发表于 2011-4-10 10:04

“根据《电力法》规定、以及与客户签订的《供用电合同》约定,供电设施(含线路)的维护责任是以产权分界点(即电表)为界限的,电表至回的公共线路(含电表)由供电局投资并维护。”电表至回是指至回变压器那边还是指至回各户用电器那边呢?希望“言舟”同志能详细解释下,谢谢

言舟 发表于 2011-4-11 00:26

本帖最后由 言舟 于 2011-4-11 09:29 编辑

太华云雾随阳开 发表于 2011-4-10 10:04 http://www.06681.com/discuss/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根据《电力法》规定、以及与客户签订的《供用电合同》约定,供电设施(含线路)的维护责任是以产权分界点 ...

按照产权归属来区分维护责任这一大原则是不变的,至于如何区分产权归属,主要是看当初建设的时候是由谁投资。
    现实中的确存在这么一个问题,就是有些住宅小区、单位、集资楼的供电设施是由开发商或用户集资建设的,这些供电设施是专门为特定用户使用的,属特定用户“共有”资产(注意:不是公有),所以按现行政策,这部分设施还应是由其产权归属人维护的。
    对这部分用户,供电企业原则上是在产权分界点处设总表收费,小区物业或单位再到各家各户向各用户内部抄表并收费,小区内的设施(含电力设施)维护的责任属于全体小区住户(产权人),费用一般从物业管理费中扣除。这类小区用户中,如果符合直抄表条件的,供电企业可以直接抄表到户,免除“物业再聘请人员”抄表这一工序,但是按照产权承担维护责任的原则是不变并法定的,理由是:一、专供特定人群“共有并使用”的设施,没有理由由全体用电人为你买单。特定人“共有”并不等于“公有”,供电企业是全民所有制企业,为特定人“共有”设施作义务维护目前暂无法律或政策依据,二、原属于你家的东西,由其他人去维护,这并不符合物权原则,当中牵涉到法律问题较为复杂。因此,您所说的问题不能与搭车买票类比。
最后,我的留言,仅作为网友给您提点建议,并不是正式答复。具体情况请拨打处理中心电话,他们应该会给你明确的答复。@tong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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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信宜供电局成立供电问题处理中心 0668-8385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