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 发表于 2024-2-28 10:10

信宜一名公费定向培养生违约被通报

本帖最后由 一号 于 2024-2-28 10:11 编辑


公费定向培养生违约通报  刘勇军于2021年4月与信宜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广东省公费定向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书》,协议约定毕业后须在信宜市范围内学校任教不少于6年。2023年,刘勇军完成学业并顺利毕业后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履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21〕15号)规定,经报信宜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现对刘勇军的违约行为予以通报。信宜市教育局2024年2月27日
来源:信宜市人民政府网

-小木- 发表于 2024-2-28 14:49

公费师范生毕业后,未按协议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的,要按规定退还师范生免费教育经费,并交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无聊神 发表于 2024-2-28 21:48

-小木- 发表于 2024-2-28 14:49
公费师范生毕业后,未按协议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的,要按规定退还师范生免费教育经费,并交纳该费用50%的违约 ...

缴纳费用**也不怕。


我前几天在某个群里看到外地的人才招收配套房,月薪就基本是信宜的年薪了。。。

捡到的真理 发表于 2024-2-28 22:03

无聊神 发表于 2024-2-28 21:48
缴纳费用**也不怕。




正苦总有办法治得你的,比如深圳的博士老师都大呼上当。{:1_301:}

与你擦身而过 发表于 2024-2-29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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