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眼!电子城管上岗
信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使用电子技术信息化执法的公告为提升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效能,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茂名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信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决定:自2024年3月26日起在信宜市城区及钱排镇区开展城市管理“电子技术信息化”执法工作。(注:电子技术信息化是指城管执法部门通过技术监控、视音频记录等设备收集、固定违法事实,依法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的执法方式)。
现公告如下:
一、电子技术信息化执法适用条件
(一)通过经审核(技术和法制)的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事实的。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视频截图、图片抓拍等方式收集固定违法事实,并准确记录违法时间、地点等。
(二)违法行为多发易发、直观可见,且依托信息化设备设施能够清晰辨别、易于判断的。
(三)行政执法相对人的相关主体身份信息、联系方式、法律文书送达方式已签订确认书的。
二、电子技术信息化执法事项
在查处以下城市管理领域违法行为时,适用电子技术信息化执法:
(一)擅自超出门、窗、外墙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摆设物品。
(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及道路两侧建筑物退让道路红线之间的区域、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从事摆摊设点、兜售物品等临时经营活动。
(三)乱摆乱卖、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拉乱搭、乱扔乱倒等“十乱”行为。
三、收集、固定违法事实电子技术监控设备
(一)固定式电子技术监控设备
(二)移动式电子技术监控设备
四、电子技术信息化执法覆盖区域
信宜市城区及钱排镇区。
五、实施主体
信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附件:视频监控点位表
信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2月26日
来源:信宜市人民政府网
想逼穷人而不择手段 智能化了,可否裁员 {:1_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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