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两餐饮店因消防问题被曝光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为遏制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全力维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切实增强社会单位及公众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意识,督促各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近日,信宜市消防救援大队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场所及其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曝光。信宜市丁堡镇信达餐饮店
单位地址:
信宜市丁堡镇648县道南50米
存在隐患:
一、该场所一处电线线路敷设不符合规定,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法律法规依据
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处置措施:
责令限期整改。
存在隐患
二、该场所楼道堆积杂物,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法律法规依据
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处置措施:
责令限期整改。
信宜市丁堡镇大饭店
单位地址:
信宜市丁堡镇648县道与文明路交叉
存在隐患:
一、该场所存在燃气用具安装不规范,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法律法规依据
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处置措施:
责令限期整改。
存在隐患:
二、该场所煤气瓶堵塞通道,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法律法规依据
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处置措施:
责令限期整改。
来源:信宜市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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