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镇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信宜市镇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同心村、八坊村)》经茂名市自然资源局批复同意(茂自然资复〔2023〕13号)现根据相关规定,就上述有关内容进行公告:一、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原因和依据
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实施,落实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幸福新农村,我局编制了《信宜市镇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同心村、八坊村)》,通过有条件建设区使用,调整建设用地布局,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对用地不断变化的需求。
二、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情况
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拟在镇隆镇同心村、八坊村调入地块0.9526公顷,其规划用途由农用地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拟将位于镇隆镇德乔村、八坊村面积为0.9526公顷的原规划用途为城乡建设用地的地块调出,调出后的规划用途为农用地。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后,信宜市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主要调控指标没有发生变化。
四、批准机关:茂名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日期:2023年3月29日
信宜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4月3日
来源:信宜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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