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 发表于 2022-4-13 09:38

临街商铺私占公共停车位!罚款!

临街商铺门前的临时停车位
不准私划!不许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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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市民反映部分商家占用门前停车位,让车主们有位难停,4月11日下午,记者实地走访新里路、中兴路及周边范围,发现确实存在不少商户将门前公共停车位据为己有的不文明现象。

记者现场看到,一些公共停车位被水泥礅、大石头、反光锥等占用,更有一些商户直接在公共停车位上晾晒东西,这些不文明的霸占行为让车主们有位难停,非常不便。

采访市民表示对这种霸占公共停车位的行为很反感,因为平时急着办事,明明有停车位,但是被人家用路锥霸占了就觉得很被动。

对此,相关部门表示
根据有关条例
这种行为可进行罚款

《茂名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施划或者铲除城市道路临时泊位标线。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内有序停放车辆,不得阻碍或者设置障碍妨碍他人停车。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不按规定停放机动车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擅自施划或者铲除城市道路临时泊位标线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在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内阻碍或者设置障碍妨碍他人停车的,责令清除障碍,处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

来源:信宜发布

相对湿度 发表于 2022-4-13 11:34

市民要的不是相关部门的“表示”,要的是“表现”,就嘴上一说,什么都不做有什么用?

15363160969 发表于 2022-4-13 16:02

得个讲字,霸占车位的多的是,霸占车位应该和乱停车一样,罚款200**,有车位谁会乱停,有车位被人霸占,因此霸占的也要罚,放东西在车位那,自己不停也不别人停,完全是占着厕所不拉屎。我也是开店的,我店门口随便你来停,停得多车生意才好。就怕没车停,没人来。没人看,没人曾过。

信宜人1 发表于 2022-4-14 00:01

以后可能设米表收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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