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关于对暂扣物品进行处置的公告
信宜:关于对暂扣物品进行处置的公告在2021年至2022年3月整治市容市貌行动中,我局对市区内违反《茂名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城市的道路管理条例》的占道经营、挖掘道路行为采取强制措施,暂扣物品:发电机1台、手推车3辆、人力三轮车1辆、电动三轮车1辆、烧烤三轮车2辆、小胶盆4个、胶凳4张、胶桶1个;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行建设的工地采取强制措施,拆除物料提升架1个、暂扣手磨机1把、小型炮机1把、切割机1台(详情见附件1-9)。关于以上物品,相关当事人至今未到我局接受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请相关当事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物料提升架的需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登记证)到我局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调查处理的,我局将依法对上述暂扣物品进行处置。
附件:
1.六谢坡嘴村朱某良、宋某珍、朱某波、李某违法建设工地的物料提升架
2.李某全、李某、李某荣违规建设使用的手磨机、小型炮机
3.信宜某某市集管理有限公司违规搭建雨棚使用的切割机
4.中国某动通讯集团公司在教育城育儿院门口违规挖掘道路使用的发电机
5.梁某在解放路占道经营的手推车
6.张某华在金湾巷占道经营的人力三轮车
7.李某涛在金湾巷占道经营的电动三轮车
8.张某在竹山桥占道经营的烧烤三轮车
9.李某兰在淘金湾公园占道摆卖的小胶盆、胶凳、胶桶
信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3月11日
点赞,这政务,公平公正公开{:1_307:}
页: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