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akelss 发表于 2010-10-10 19:53

对方有错在先,是主要责任
那么这名网友是次责,应该不用坐班房吧?

东莞宜人 发表于 2010-10-10 23:59

回复 17# snakelss

暂时未知道责任如何认定,按理不会负主要责任,网友已经放出来,并返深圳了。

旺旺餅乾 发表于 2010-10-11 09:20

祝福他
愿他好运

双倦顶 发表于 2010-10-11 10:54

安全第一

蚊吱 发表于 2010-10-13 12:09

现在好象不一定是从左边超车的了.分快.慢车道.各行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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