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 发表于 2021-11-10 08:58

《茂名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

《茂名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正有序推进


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岑稳摄<br>

  茂名晚报讯记者李茜昨日上午,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茂名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相、副市长朱海龙出席并讲话。
  茂名晚报记者在会上了解到,《条例》由茂名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31日通过,并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批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实施,将为茂名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明确的法律指引,厘清权责边界,破解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有利于提升人居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分七章四十条,主要对规划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作了规定。
  据了解,目前我市已初步形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1+1+N”的制度体系,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中,已建成了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厨余垃圾等垃圾分类处理设施。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有关部门率先在市级党政机关、街道和学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设,初步营造了生活垃圾分类的社会氛围,为《条例》的贯彻实施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现场,法工委等相关部门分别围绕《条例》规定内容,回应社会公众关切。
  1.即将实施的《茂名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有哪些茂名特色?
  答:一是设置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经过调研,我市有关部门和群众反映,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经常溢出垃圾和污水,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因此条例设置了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规定每天在固定的时间段投放生活垃圾收集容器,例如早上7点到9点、晚上7点到9点。投放时间段一过就将垃圾收运并撤掉收集容器,同时对作业区域进行保洁。二是设置了误时投放制度。由于工作性质或其他原因,夜班工作者等群体常常无法在规定时间段投放垃圾。为此,在街道办事处的相关区域设置了误时投放制度,为无法定时投放垃圾的特定群体提供方便。三是针对餐厨垃圾制定了收集、储存、运输等全过程更为严格的规范。例如规定产生餐厨垃圾的宾馆、饭店、餐馆以及机关、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应当将餐厨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收集、运输、处理;要保持餐厨垃圾收集容器的完好和密闭;规定餐厨垃圾从产生起十二个小时内要交给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并设置了相关处罚;建立餐厨垃圾台账制度和联单制度,确保餐厨垃圾全流程分类体系的运行。四是针对农村区域有所区分。例如规定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村区域,家庭和个人的厨余垃圾通过沤肥等方式就近就地处理利用。针对年例等重大节日会产生较多厨余垃圾的情况,规定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转运厨余垃圾。
  2.《条例》提到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那么按照这种分类标准,是否每个家庭都需要配备四类垃圾桶呢?
  答:一般来说,家庭只需要配备两个垃圾桶,用于分类收集每天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即可,像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等并非每天都会产生,而且也可以在家中短暂存放,再适时投放至规定投放点相应的分类收集容器中,可回收物还可交售至回收服务点或者回收经营者。
  3.我市如何规范厨余垃圾的管理?
  答:条例的第十八条、十九条、二十四条、二十六条等对厨余垃圾的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等环节都针对性地提出了规定和要求。规定了产生餐厨垃圾的单位要单独收集、密闭存放餐厨垃圾,并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收集、运输和处理,规定了餐厨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单位等应当规范建立管理台账,收集运输单位应当分类运输、密闭运输,处理单位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处理厨余垃圾。现阶段,我市中心城区已建设有1座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基本满足示范片区的处理需求。同时,我市也正在积极推进厨余垃圾综合处理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短板。

来源:茂名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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