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 发表于 2021-9-1 14:54

茂名市创建“零酒驾”示范单位的公示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弘扬文明交通理念,提升全民文明交通素质,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以及省道安办《关于开展全省“零酒驾”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茂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零酒驾”示范单位活动,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酒驾良好氛围,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和谐稳定。现将第十四批拟创建“零酒驾”示范单位名单公示如下:

一、单位

茂名市电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茂名市茂南区鳌头镇人民政府

二、运输企业

化州市好景混凝土公司

三、社区

高州市潘洲街道办南湖塘社区

茂名市茂南区官渡街道隔坑社区

四、乡村

茂名市高新区七迳镇那增村

信宜市水口镇横茶村

    现通过网络予以公示,请广大群众对上述7个单位的所有人员进行监督,如发现有酒驾、醉驾等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向交警部门举报。

    特此公告。
             茂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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