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常态化“曝光”车辆乱停乱放不文明行为
9月1日起常态化“曝光”车辆乱停乱放不文明行为茂名晚报讯 记者冯小飞 在电白区停车要注意了!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升电白区道路交通环境,确保道路交通秩序良好,推进市民素质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电白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从2021年9月1日起,常态化对车辆乱停乱放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
曝光内容涉及电白区水东、电海、南海、高地街道辖区内主次干道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公园、广场、背街小巷、住宅小区外、机关办公楼外等区域车辆乱停乱放,以及大排档、洗车场、修理店等商铺设置障碍占用停车位等行为。以媒体曝光方式为主,进行公开不定期曝光,鼓励广大热心市民积极参与随手拍曝光行动,共同监督。
坚守车辆不乱停乱放,要求(一)小型汽车应按照车辆行进方向顺向将车辆停入临时停车泊位内,严禁逆向、两车并排、占用两个停车位或占用人行道、转弯位、掉头位、公共场所停放。(二)横街内巷已经施划道路交通标线,机动车应有序停放在道路两侧的停车泊位内或禁止停车线外,严禁压线、超越禁止停车线或占用消防通道停放。(三)二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应停放在人行道上专门划定区域内,车头统一朝向道路侧,严禁占用汽车停车位或停放商铺、房屋门前。(四)辖区范围内的修车店、洗车店、销售店,不得占道作业,不得违规占道临时停车。(五)严禁擅自占用道路和其他公共区域私设停车泊位停放车辆。(六)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城区车辆停车需求和道路通行实际,规划设置或取消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设置、撤除临时停车泊位或擅自设置障碍占用停车场地,影响其他车辆正常停放。
违反以上内容,以及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放有关规定的,将被列入电白区车辆乱停乱放曝光台,通过媒体向全社会进行曝光通报。对连续曝光不重视整改的当事人,由相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从严处罚。
来源:茂名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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