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信宜市文艺人才成长激励 计划(试行)评审情况的公示
关于2021年度信宜市文艺人才成长激励 计划(试行)评审情况的公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和省委《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意见》的精神,进一步激发全市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热情,大力推进文化强市建设,我市组织开展了文艺人才成长激励计划(试行)申报工作。这次活动共收到作品125件,5月份,成立评审小组,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参照信宜市文艺人才成长激励计划(试行)(信文联〔2021〕2号)条款逐一审定(如比赛项目设有等级奖的,优秀奖不予奖励;如比赛项目不设等级奖的,优秀奖按实际情况给予奖励),有82件作品符合条件,其中文学类(含诗歌)13件,书法类11件,美术类1件,音乐类16件,摄影22件,戏剧曲艺16件,民间艺术2件,著作1件。现将2020年度符合奖励条件的作品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共7日,从发布公示当日算起,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11日至6月17日。
2.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公示期内,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信宜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进行反映。
3.公示联系方式:信宜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联系电话:8882696,邮箱xinyiwenlian@163.com。
4.公示无异议后,请符合条件人员在公示结束后3天内将银行信息(户名、账户、开户行详细名称[如中国建设银行信宜市支行城中分行])发到文联邮箱xinyiwenli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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