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民政府公告!涉茂南、电白、高州、化州、信宜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予以公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自公布之日起实施,2020年1月1日起至区片综合地价公布期间,已报批用地补偿标准低于区片综合地价的,应按照区片综合地价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差额。注:1.茂名市化州市、信宜市设定园地调节系数为0.6、林地调节系数为0.4,其余县(区)不设定地类调节系数;
2.征收建设用地参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
3.茂名市化州市、信宜市征收未利用地参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0.4执行,其余县(区)参照区片综合地价执行。
茂名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日
来源 | 茂名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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