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 发表于 2021-1-18 10:01

购买造纸设备起纷争 信宜法院跨省调解促和解

购买造纸设备起纷争
信宜法院跨省调解促和解
  近日,信宜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异地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在达成调解协议后及时履行义务,案结事了。
  2020年11月,信宜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以5万元的价格与广西某造纸设备有限公司签订了购买两台造纸成型器的合同。之后,包装材料公司向造纸设备公司支付了1.5万元定金,并根据对方的要求安装了辅助管道。随后机器运至信宜,包装材料公司向造纸设备公司支付了剩余货款。造纸设备公司的技术人员按照要求进行试机,通过数日调试,实际测量产品数据未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拉力要求范围,致使生产的纸张质量不符要求。虽然造纸设备公司数次派员到信宜检查调校,但仍然无法达到拉力指标,故包装材料公司对设备拒绝验收。
  随后,包装材料公司多次联系造纸设备公司,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造纸设备公司以机器已交付,质量有瑕疵不影响履行为由,拒绝了材料公司的要求。包装材料公司认为,造纸设备公司故意违反合同的约定,遂向信宜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合同,退货并双倍返还定金3万元及货款1.9万元。
  信宜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当事人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义务。但庭审中,原告包装材料公司未能举证证明被告向其提供的机器原先约定的质量要求,遂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法院依法裁定中止审理案件。
  因机器已在信宜,如再运回广西或委托法定专业机构前往信宜鉴定,不但手续繁琐,且耗费财力物力。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决定走调解协商之路,组织双方进行多次调解,但因双方就机器质量问题争论激烈,互不相让,调解一直未能成功。
  承办法官考虑到被告远在广西,到信宜应诉不方便,于是驱车前往被告人所在地进行调解。法官的主动和热情感染了被告,随后,被告造纸设备公司的负责人还来到信宜,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双方协商,在全面梳理和分析案情的基础上,提出了合法合理的调解方案,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在签收调解书的同时,又签订了新的买卖合同,并表示以后还将继续成为友好合作的伙伴。
  通讯员陈严 记者陈牧云
来源:茂名日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购买造纸设备起纷争 信宜法院跨省调解促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