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寻常的借条 ——“南海风暴10号”打伞办案侧记
“表面越是完美的事物,背后往往就有跷蹊。”这是茂名市纪委监委办案人员的切身体会。茂名市纪委监委在办理高州市曾仕权涉黑犯罪组织背后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充当“保护伞”系列案件(简称“4.28”专案)中,有一个反侦查典型让办案人员记忆犹新。
2020年6月8日,办案人员对一名涉“4.28”专案的留置对象住处进行搜查时,桌面上的书籍中夹杂着的几个黄色信封映入眼帘,里面装有几张手写的借条。借条的内容有条有理,记载着时间、地点,以及借款人、借款原因、借款金额、借款期限,落款还有借款人的签名等,下面还备注了债权人在何时收到多少元,已还清了借款。这几张借条并无特别之处,可办案人员多留了一个心眼,把其暂扣了。
在随后的“4.28”专案讨论会议上,办案人员就借条的问题,进行了专门探讨。按理说,还清债务后,借款人都会把借条销毁,为何还保留着,还放在那么明显的位置,是不是忘记销毁了呢?办案人员仔细推敲后,知道这名对象曾在公安机关工作过,有一定的反侦查意识,得知自己有问题,在被留置前肯定会销毁证据,怎么会大意把涉及经济来往的借条放在桌面呢?于是办案人员否定了忘记销毁这个推想。在大家陷入寻思的时候,有同志说,会不会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故意摆在那里的呢?这一说,大家马上提起了精神,于是立刻围绕该名对象的有关情况逐项进行核查。在广泛搜集相关证据后,办案人员再进一步与相关“债权人”进行谈话核实,果然印证了“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推想,这个借条就是该对象与相关人员串通一气的“产物”,故意放在桌面的,目的是主动“送上”证据,误导办案人员。可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这“假证据”还让办案人员事半功倍,发挥了“真证据”的作用。“借条”中的借款金额实际就是该名对象所收受的贿赂款金额,而“借条”中的“债权人”实际就是行贿人,这名对象可谓搬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保护伞”任何藏匿、做假、对抗的行为,在冷静清醒、坚定执着、经验丰富的市纪委监委办案人员面前都是徒劳的。在办理“4.28”专案中,上述类似情形不在少数,办案人员通过扎实的外围取证、缜密的分析,一次又一次地粉碎了“保护伞”逃避审查调查的幻想,顺利地办结了该案,清除了一个个案件背后的“保护伞”。 (陈张儒)
来源:茂名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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