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号 发表于 2020-12-1 11:07

曝光!茂名这些私家车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一段时间以来,全国各地高层住宅楼发生火灾,由于消防车通道被堵,严重影响火灾扑救,社会反响强烈。近日,茂名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方案的要求,以"四城同创"为契机加大力度集中整治,曝光一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车辆。

持续曝光!消防车通道不得占用!你上榜了吗?
车牌:粤K83H32违法时间:2020年11月26日15时违法地点:信宜市步行街
车牌:粤K128A6违法时间:2020年11月26日15时15分违法地点:信宜市步行街
车牌:粤K88032违法时间:2020年11月26日15时30分违法地点:信宜市步行街
车牌:粤KYQ600违法时间:2020年11月27日16时02分违法地点:电白区电海雅苑
车牌:粤KGY116违法时间:2020年11月27日16时03分违法地点:电白区电海雅苑
车牌:粤TJJ970违法时间11月29日17时15分   违法地点:化州市鉴江西路
车牌:粤JLX666违法时间11月29日17时15分   违法地点:化州市鉴江西路
车牌:粤K005B9违法时间:2020年11月30日15:18分违法地点:茂名高新区恒基路
车牌:粤K89S05违法时间:2020年11月30日15:18分违法地点:茂名高新区恒基路
请记住,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是违法行为!▼
消防提示:

       消防通道是实施营救和被困人员疏散的生命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如有违反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本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制作 : 茂名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媒体工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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