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拖了三年欠款三天执结,看信宜法院怎样“治”赖债者...... 很多赖债者因为常年在外务工或经商,常常抱有鞭长莫及的侥幸心理,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春节是一家团聚的节日,外出务工人员纷纷返乡过节,所以春节期间成了执行的“黄金期”。信宜法院充分利用这个有利时机,抢抓春节执行“黄金期”,执行工作成效明显。 “胡法官,我今天在村子里好像看到张xx的车了……”2月22日,春节后上班第一天,信宜法院执行三庭执行员胡思军就接到了申请人李某的电话。 电话那头的是一起合伙纠纷案中的原告李某,案件经承办法官多方努力下,三年前双方就达成了调解协议,但被告张某迟迟未按协议履行相关的义务,原告李某遂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被执行人张某一直在外经商,常年不在家,除了其名下的一辆东风标致小汽车,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而该汽车一直由张某在外地使用,执行起来具有一定的难度。 胡思军对被执行人的车辆信息进行核查,并迅速和执行三庭庭长姜保商讨,最后决定暂不打草惊蛇,先掌控好车辆的行车动态,等车辆停靠下来再行动。 “胡法官,张xx的车停回到他家门口了……”23日,胡思军又接到了申请人李某的电话,胡思军马上向庭长汇报相关情况,庭长当即决定前往扣押。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山路颠簸,执行三庭的干警终于到达钱排镇某村的被执行人张某的家旁,远远看到一辆粤X牌的小轿车停靠在一栋民居旁。由于当天还是正月初八,考虑到当地的风俗习惯,胡思军决定不贸然进入被执行人家中扣押车辆,而是打电话让其到路边进行协商。 被执行人张某曾三番四次向执行人员承诺会按时履行调解协议,但由于其常年在外,张某一次次食言。胡思军让其当面把执行款还清,不然只能扣押其车辆,让案件进入下一步司法程序。 经过多方联系,被执行人张某无法现场把执行款还清,只是口头承诺会尽快还款,出于公平对待申请人的诉求,胡思军决定把被执行人的车辆暂扣回信宜法院,敦促其尽快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还款义务。 “胡法官,我刚刚已经把钱打进执行案款账户了,我现在想把车取回来。”在车辆被暂扣后的第二天上午,被执行人张某在银行柜台转完账后主动联系执行员。胡思军马上前往与张某核对银行转账信息,核实无误后,与信宜法院安保人员对张某的车辆办好放行手续,上午十一点四十分,张某到信宜法院把他的车开走。 至此,李某与张某的这起合伙纠纷案顺利执结。 来源:茂名晚报 记者池榕 通讯员黎昭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