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玉都风情网

搜索

一周图片精选-2018.02.18~2018.02.24

2018-2-26 16:07| 发布者: 风情编辑1| 查看: 2686| 评论: 0

摘要: 一、信宜中巴站路段看到温情感人的一幕! 2月20日上午9:39网友由南往北方向路过信宜中巴站路段时看到温情一幕,一辆三轮车搭乘一名拄拐杖的老人家停靠在中巴站门口,正在站岗值勤一名年轻平安看到此情况冲了过去 ...



九、以恋爱为名诈骗万余元 信宜女子获刑半年

   茂名网讯 信宜市的一名离婚女子,贪图钱财,假借谈恋爱结婚的名义,巧立名目诈骗他人,却最终难逃法网。近日,信宜法院对该起诈骗案进行宣判,判处被告人邱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案件回
     今年37岁的邱某系信宜市某镇村民,颇有几分姿色,在2015年离婚后认识了男子颜某,后与他发展成为恋人并同居生活。但好逸恶劳的邱某不甘平淡,为牟取利益,遂产生了以“恋爱”为名诈骗他人钱财的念头。

     2016年6月,邱某经人介绍和男子黄某相识,并以“邱燕”的假名与其交往。邱某假装对黄某“一见钟情”,对他甜言蜜语并大献殷勤,不久,黄某深陷“温柔陷阱”。之后,邱某偶尔在黄某的住处过夜,开始在两个男人之间周旋。

     2016年7月,邱某答应黄某 “求婚”后,先后以给利是钱、父母见面费和考驾照、小孩上学花费等理由,骗取了黄某合计共13500元。之后,邱某在更改了手机号码后便销声匿迹,不再与黄某联系了。

     恍然大悟后的黄某报警。去年年底,邱某被GA机关抓捕归案,后检察机关以其犯诈骗罪向信宜法院提起公诉。

     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邱某的家属代其向黄某退还了13500元。黄某出具了谅解书,表示念及往日情分,请求法院不追究邱某的刑事责任或对其从轻、减轻处罚。
法官说法

     信宜法院对该案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邱某以非法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但鉴于邱某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同时,鉴于邱某的家属已代其将骗取到的钱财返还给被害人,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根据邱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

茂名晚报记者 池榕 实习生 李恒辉 通讯员 陈严
来源:茂名网

最新评论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7 X 24小时在线客服

电话:0668-8884681

手机:13510735541

客服QQ1:1592772589,客服QQ2:1368203218
邮件:admin@06681.com
Copyright © 2018-2022 信宜玉都风情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申明:本网不承担任何由内容提供商提供的信息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
Powered by Discuz! X3.3 技术支持:信宜玉都风情 苏ICP备11037192号